body {background-color:#f5f2ee;}
首页
|
司法业务
|
信息公开
|
公众参与
|
网上办事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公示(司法鉴定类)
bt365官方网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2013-08-26 11:37

闽司罚决字〔2013〕6号  

 

    当事人:福建正德信司法鉴定所

    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口闽辉大厦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杨逸翔

    经查明,你所从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在莆田市仙游县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分别给予3名国家工作人员每人300元电话卡及900元现金。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予以证明:1、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对福建正德信司法鉴定所涉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调查情况的反馈;2、bt365官方网站于2013年8月13日对你所负责人杨逸翔所作的调查笔录。

    本机关认为,你所的以上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三条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八)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司法部或省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t365官方网站

                         2013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