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定》,建立发展党员量化考评指标体系。
一是思想政治素质指标。通过支部鉴定和考察谈话,对发展对象的政治信仰、思想观念和理论修养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工作表现指标。结合月绩效考评和警务督察通报内容,考察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工作业绩等6个方面,发生严重违规违纪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党内知识指标。以书面方式测试党章党规、形势政策等党内基本知识。四是附加评价指标。依据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各类表彰情况,相应进行赋分评价。(省未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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